一、活動目的
為鼓勵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由真實問題出發,結合所學專業、跨域合作與創意思維,發展具創新性、可行性及社會或產業價值之提案,特辦理「2026 Design for CSMU 全國三創競賽」。
本競賽以「醫療健康創新 × 創新創業實踐」為核心,提供學生展現創意、發揮專業及實踐創新構想之舞台,鼓勵學生透過團隊合作與跨域交流,將創意構想轉化為具體可行之產品、服務、技術、商業模式或創新方案。
同時,透過競賽評選、校院共創及創業實踐輔導機制,協助學生深化問題洞察、驗證解決方案、檢視市場可行性與後續發展方向,進一步銜接課程、校院共創、企業命題、永續黑客松及後續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PoC)或創業輔導,建立中山醫學大學醫療健康創新與跨域創業人才培育特色與品牌。
二、主辦單位
中山醫學大學教務處
三、參賽資格
全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研究所)皆可組隊參加。
四、活動期間及競賽時程
活動期間:115年9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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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階段 |
活動時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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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告 |
115年9月8日 |
全國發函、官方網站及徵件系統啟動,進行校內外廣宣及團隊招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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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繳件截止 |
115年10月30日 |
完成報名、學生資格審查及繳交提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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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評選(書面初審) |
115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 |
由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依各組評分標準擇優遴選入圍決賽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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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評選結果公告 |
115年11月13日 |
公告入圍決賽團隊名單及決賽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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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共創及創業實踐輔導門診 |
115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 |
依入圍團隊需求及主辦單位評估,安排專業諮詢與提案修正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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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資料繳交截止 |
115年12月1日 |
繳交最終版決賽簡報及成果展示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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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評選(決賽)暨頒獎 |
115年12月12日 |
進行決賽簡報、評審答詢、成績評定及頒獎。 |
五、活動方式
(一)競賽主題及組別
本競賽以「醫療健康創新 × 創新創業實踐」為核心,採自主提案方式辦理。參賽團隊得依作品內容選擇下列組別報名:
1、A組|醫療健康創新組
提案內容以醫療健康相關創新為主,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器材、智慧醫療、數位健康、照護科技、復健輔具、醫療流程、健康服務及其他醫療健康相關創新。
2、B組|一般創新創業組
提案主題不限,接受產品、服務、平台、商業模式、社會創新及永續發展等相關方案。
同一作品不得跨組重複報名。
(二)報名資格
1、須為全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研究所),以3至6人組隊方式報名參加,鼓勵跨校、跨系及跨專業組隊。
2、每隊須推派1名學生擔任隊長,作為競賽期間之主要聯絡人。
3、每隊須有1至2位指導老師協助輔導。
4、參賽團隊應為未申請公司或商號設立者。
5、參賽作品須為參賽團隊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除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相關獎項。
6、參賽作品如於報名截止日前已獲其他競賽獎項者,參賽團隊應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說明本次參賽作品與已獲獎作品之差異;如於報名截止後至決賽前獲獎,亦應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於決賽時說明相關差異。
7、鼓勵具發明、創新或其他競賽成果之團隊參加本競賽,惟相關獲獎或參賽經歷應主動揭露,供評審參考。
(三)報名及收件方式
1、各參賽團隊須於115年10月30日報名及繳件截止日前,依主辦單位公告方式完成報名及相關資料上傳,始完成報名程序。
2、參賽團隊應依競賽規定繳交提案資料及相關附件。提案內容以20頁以內之提案簡報為原則。
3、如因參賽團隊所繳交資料不完整、標示不清或未依規定格式繳交,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選結果者,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
六、競賽方式
(一)審查方式
本競賽分為第一階段書面初審及第二階段決賽。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依各參賽團隊所繳交之提案資料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並依各組評分標準擇優遴選團隊進入決賽。
原則上每組遴選10隊進入決賽,實際入圍隊數得依參賽隊伍數量及作品表現調整。
決賽預計於115年12月12日舉行,入圍團隊須進行10分鐘簡報及5分鐘評審答詢,由評審委員依各組評分標準進行評選,並於競賽後公布得獎名單及辦理頒獎。
(二)A組|醫療健康創新組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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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審查項目 |
比重 |
1 |
臨床痛點、需求洞察與支持證據 |
20% |
2 |
解決方案、創新性與原型(Prototype) |
25% |
3 |
競品分析與差異化優勢 |
10% |
4 |
商業模式與市場可行性 |
15% |
5 |
醫療安全、法規路徑與開發里程碑 |
20% |
6 |
團隊、簡報完整度與答詢表現 |
10%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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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B組|創新創業組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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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審查項目 |
比重 |
1 |
問題洞察 |
20% |
2 |
創新性 |
20% |
3 |
執行可行性 |
20% |
4 |
商業模式與持續性 |
20% |
5 |
社會影響與擴散性 |
10% |
6 |
團隊、簡報完整度與答詢表現 |
10%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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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院共創及創業實踐輔導門診
入圍決賽之團隊,得依書面初審委員建議、團隊自行提出之需求,或經主辦單位評估有其必要性者,安排1次30分鐘之專業諮詢。
為兼顧團隊提案差異,並受限於當年度經費預算與行政量能,本項輔導採需求導向方式辦理,不強制所有入圍團隊參加,主辦單位得視預算與名額狀況擇優安排,額滿為止。
1、A組|醫療健康創新組:校院共創門診
主辦單位得媒合臨床、健康照護、醫學工程、醫療器材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團隊檢視:
(1)問題是否真實存在。
(2)使用者及使用情境是否明確。
(3)是否符合醫療與照護流程。
(4)產品或服務是否具應用可行性。
(5)是否涉及病人安全、個人資料、倫理或法規風險。
(6)後續應優先驗證之項目。
2、B組|創新創業組:創業實踐門診
主辦單位得媒合創業、產業、育成、設計、商業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團隊檢視:
(1)目標客群與市場需求。
(2)價值主張與產品定位。
(3)商業模式及收益來源。
(4)市場競爭與差異化。
(5)執行資源與市場進入策略。
(6)後續可驗證之關鍵假設。
(五)提案修正
接受輔導門診之團隊,應於決賽資料中簡要說明導師建議、團隊判斷、具體修正內容及尚待驗證事項,以呈現提案優化歷程。
相關內容得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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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 |
導師建議 |
導師提出之主要專業或商業建議 |
團隊判斷 |
採納、部分採納或不採納之理由 |
具體修正 |
產品、服務、流程、技術或商業模式之調整 |
待驗證事項 |
目前尚未解決之限制、風險或關鍵假設 |
七、競賽獎勵
(一)獎項規劃
本競賽各組獎項規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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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名額 |
獎勵 |
第一名 |
每組1隊 |
獎金新臺幣20,000元及獎狀 |
第二名 |
每組1隊 |
獎金新臺幣12,000元及獎狀 |
第三名 |
每組1隊 |
獎金新臺幣8,000元及獎狀 |
佳作 |
每組5隊 |
獎金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 |
指導老師得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頒發獎狀。
以上各獎項名額及獎勵內容,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隊伍數量及作品表現進行必要調整或從缺。
(二)後續輔導與資源承接
主辦單位得依團隊需求、成果成熟度及合作單位評估結果,提供或推薦具潛力之團隊銜接相關創業實踐輔導、校院共創、概念驗證(PoC)、專利布局或其他資源鏈結。
八、提案資料撰寫及繳交說明
(1)參賽團隊應依主辦單位公告之競賽規定準備提案資料。
(2)提案資料以20頁以內之提案簡報為原則。
(3)文件格式應依主辦單位公告方式辦理。
(4)提案內容應清楚呈現問題或需求、解決方案、創新性、執行可行性、目標市場、商業模式及其他與作品相關之重要內容。
(5)各項引用資料應註明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
(6)為維護評選公平性,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資料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參賽者個人身分之不必要資訊,相關匿名方式及繳件規範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7)決賽入圍團隊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最終版決賽簡報及成果展示相關資料,逾期未繳交或未依規定辦理者,得視同放棄相關權益。
九、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加本競賽者,視同接受本競賽辦法及主辦單位所公告之各項規定、注意事項及評選結果。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或不實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2)參賽團隊於競賽期間所提供之作品、提案及相關資料,其相關智慧財產權原則上歸參賽團隊所有;惟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中山醫學大學於非營利目的之活動宣傳、活動紀錄、成果展示及推廣範圍內使用。
(3)參賽作品如涉及企業機密、臨床資料、個人資料、專利布局或其他具保密需求之資訊,參賽團隊應自行確認相關資料之合法性及公開範圍,並於公開前完成必要之去識別化或其他適當處理。
(4)請各參賽團隊隊長務必確認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資料正確,以利主辦單位通知競賽相關重要事項。
(5)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補充或調整本競賽辦法及相關規定之權利,並以競賽活動網站或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6)為維護本競賽評選之公平、公正及公信力,主辦單位聘任之評審委員應遵守利益衝突迴避及審查資訊保密原則。評審委員如與參賽團隊具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前述關係、聘僱關係,或有其他具體事實足認可能影響評選公正性之情形,應主動向主辦單位揭露並迴避相關團隊之審查及評選。評審委員並不得對外透露參賽作品、團隊資料、審查過程、評選結果及其他未公開之相關資訊。
十、活動聯絡人
中山醫學大學
創新跨域中心 王佳敏
電話:04-36097367
信箱:icc0201@csmu.edu.tw